白桦与红霞

《鼎鼎大名的贝什米特》第三章


       起初,波拿巴酒馆的常客们将这位小提琴手尊敬地称为埃德尔斯坦先生,但是琴手表示愿意让大家直呼他的名字,罗德里赫。于是距离感很快就消失了。就像人们格外珍惜暗夜里唯一的灯火。愈是衣着粗朴、神情疲惫的劳动者,罗德里赫觉得,就愈是能坦诚而专心地聆听艰苦生活中唯一的音乐。

       比如说那棕发垂肩的姑娘,每次来听他演奏的时候都要小心翼翼地整整旧头巾,末了带着羞涩的微笑拍拍两只小手掌——当她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,竟然窘得不知把它们往哪儿放才好。再比如说那身材瘦削的铁匠,仿佛总有一星愉快的小火花,在琴声中从一只红通通的眼睛跳进另一只里面去。

       “这就是人们。”他在随身的小圆镜中打量着自己日渐苍白的面容,怀着轻微的悔意想,“为什么我就没有早一点到人们中间呢?”

       “您有极好的乐感和音质。”有一回,当弗朗西斯不由自主地跟着琴声唱完一支《土拨鼠》的时候,罗德里赫以一个从不曲意逢迎的艺术家的自尊,坦诚地夸赞道,“不愧是从艺术之都来的。您要是能接受系统的音乐教育,该有多好。”

       “小时候有个老头儿和我说过同样的话。他从圣母院唱诗班退下来后,在我念书的学校里教音乐课。”弗朗西斯的手指起劲儿地抠着破损不堪的柜台面,“可我却是个向生活投降了的懦夫。”

       没有哪一个人生来就是懦夫的。在世间最美丽的城市巴黎,金碧辉煌的歌剧院和音乐厅无休无止地歌唱着欢乐,可那都不是给弗朗西斯·波诺弗瓦准备的。等不及傍晚放学的钟声敲响,弗朗西斯就急匆匆地从学校赶到报馆,将最新的晚报送到富人区的豪宅里去。在巴黎迷雾湿冷的夜里,他靠在路灯上稍作休息的时候,矢车菊一样碧蓝的眼睛出神地望着歌剧院大门里出入的、无忧无虑的人们。

       生活偶尔会有意外的恩赐,它让弗朗西斯在十五岁那年捡到了一个钱包。他既没有去寻找失主,也没有拿来贴补家用,而是偷偷地买了歌剧院当晚的一张票。这魔鬼般的缪斯的引诱啊,临死前可千万要记得祈求上帝的原谅。

       那晚的剧目是《费加罗的婚礼》。当演出终了的时候,弗朗西斯一直跑到塞纳河畔,望着沉睡在银色月光下的河水,毫不羞愧地流着眼泪。他像在舞台上那样挺直了身子,向着夜幕中的巴黎伸开了双臂:

       “生活啊——我爱你!愿你也一样地爱我吧!”

       可是生活并不爱他,生活爱的是那些无忧无虑地出入于歌剧院大门的人们。弗朗西斯的父亲是最好的石匠,却住不上他盖的别墅;弗朗西斯的母亲是最好的厨娘,却吃不起她做的佳肴。快活的理发师费加罗和俊俏的苏珊娜过上了幸福的生活,可那到底是歌剧里的事情。迄今弗朗西斯只买得起一张歌剧门票,偏偏却赶上了一场喜剧。

 

       “人们,这就是人们。”罗德里赫默默地想着,眼角的余光瞥到了墙角的小桌旁,闷声不响地喝酒的码头工人亚瑟。

       他推了推眼镜,很快,一支民间小调的前奏如同小溪一般,从琴弦上倾泻而下。

       “《伦敦德里小调》,这是一支北爱尔兰民歌。”弗朗西斯飞快地低声说,“没准儿咱们这位英国人会觉得亲切。”

       从北海吹来的永不止息的风,在窗外扯紧了弦索。在这里,在一间破落的小酒馆的壁炉边,酒馆老板那浑厚的低音轻轻地唱了起来:

 

 哦,但愿我是娇柔的苹果花,从弯曲的树枝上面落下。

飘落在你那温柔的胸怀,我把它当做我的家,我长住下……

 

       据说,在北爱尔兰郁郁葱葱的原野上,每一个农民都会唱这支歌。那个在1861年圣诞节来到利物浦打工,却因无处可投而站在街上抹眼泪的年轻姑娘罗莎,也一定会唱。年届三十仍然娶不上老婆的码头工人约翰·柯克兰,将她带回了自己的小屋。在那个既没有美味烤鹅、也没有圣诞老人的夜晚,罗莎曾经给约翰唱过一支北爱尔兰故乡的歌谣。

       世界上没有谁比妈妈更美丽,亚瑟从小就知道这一点。因为在那些寒风呼啸的夜晚,生性粗犷的码头工人约翰,怀着异乎寻常的温柔和怜惜,一遍遍地向儿子描述着他所不记得的妈妈,讲她那玫瑰一样的面颊和阳光一样的金发。她在码头工人的小屋里总共只住了三年,就是这小屋里的一朵玫瑰、一轮太阳。她勤恳地照料着小屋,这世上有哪一样繁重的活计,是她那双小手所不曾做过的啊。

 

哦,但愿我是光亮的苹果,在树上等你将我摘下。

树荫下阳光在你的衣衫上描画,也照亮你的金色头发。

 

       爸爸非常爱妈妈,这一点亚瑟能够想象;因为只有终日从事艰辛劳动的工人,才能够这样去爱。可是妈妈从未无忧无虑地笑过,这一点亚瑟也能够想象;因为他那些小伙伴的母亲们的脸庞,都一样被生活早早地刻下了操劳和愁苦的痕迹。这就是妻子,这就是母亲。做活做到老,做到病,做到再也做不动——做不动了也得做,做到死。

       可是命运放过了美人儿罗莎。1865年春天,罗莎擦去了眼泪,跟着一个过路的富商走了。她把三岁的儿子留给了丈夫,因为富商喜欢美女,却不喜欢小孩子。

       去吧,去吧,美丽的罗莎。趁着刺骨的海风还没有割坏你那玫瑰般的面颊,趁着咸涩的海水还没有染白你那阳光般的金发,快去寻找更美好、更富足的生活吧。那时你就可以无忧无虑地笑了。至于丈夫和儿子,既然命运让他们降生在码头工人的家庭里,那么他们就理应拉紧粗砺的缆绳,扛起沉重的箱子。约翰正是这样向亚瑟解释的。

       这个生于贫贱的约翰·柯克兰啊,他骂雇主,骂码头工人的不幸命运,偶尔也骂骂亚瑟,却从没有说过罗莎哪怕一句坏话。在亚瑟十岁那年的圣诞夜——正是在十一年前的这个时候,命运把美女罗莎带到了约翰身旁——约翰从码头上回来,抱着儿子放声大哭起来:

    “你娘当年是个美人儿啊!可惜却跟了我这么个穷光蛋……那些年可苦了她啦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约翰摇晃着珍藏着过圣诞的半瓶酒,扯着码头工人粗野的歌谣出门去了,第二天清晨被人发现冻死在马路边上。一个星期以后,亚瑟搭上一艘货船,离开了利物浦故乡。英格兰的水手们有自己古老的迷信:只有那些在出发时不曾挥手作别的人,才能够从大海中安然返航。十岁的亚瑟不曾回望一眼,却也再没有踏上故乡的海岸。他的足迹几乎遍布了北海沿岸的所有国家。直到十七岁那年,他漂泊到易北河口,才算是在工人区暂时安下了身。没有人知道那七年他是怎样过活的,蓝天和大海忠实地养育着他,就像一对永远不会离他而去的父亲和母亲。

 

       丽莎一动不动地靠在墙上。她听不懂弗朗西斯唱的是什么,却凭着少女心灵的全部淳朴的感情明白了:这支未曾听过的北爱尔兰民谣,和早年间妈妈给她唱过的匈牙利儿歌是那么相似。长眠在异国土地上的妈妈,如果你的一生中还曾经有过好时光,也许就是在匈牙利故乡度过的、单纯的少女时代。

       泪水不知不觉地漫上了她的眼睛:这个富于教养、文质彬彬的小提琴手,竟能够体会到她的内心世界,体会到他们这些普普通通的劳动者的内心世界。

       啊,亚瑟,亚瑟。她默默地呼喊着那一直在角落里喝闷酒的码头工人。抬起你那沉重的头颅,听一听吧。这是为了你,亚瑟,为了你啊。

       亚瑟从桌边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,木凳被他碰翻在地。“狡猾的老猴子,唱够啦!”他伸出被货箱的铁钉割伤了的食指,威吓地指了指弗朗西斯。然后他转向罗德里赫,竭力用最客气的语调一点点斟酌着措辞:

       “您可别误会,好先生……您拉琴这么好,干嘛不去市中心开个独奏会呢,偏偏要陪这法国佬唱歌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他醉得太厉害了,整个人几乎挂在了基尔伯特身上。

       就在那天夜里,发生了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。这件事情只有把亚瑟扶回住处的酒馆老板才知道:亚瑟·柯克兰,这个既不记得母亲模样,也不记得母爱呵护,更从来没有喊过一声“妈妈”的码头工人,竟然在宿醉的神志不清中一遍遍地呼唤着一个词——

       ——妈妈。

注:文中提到的歌曲是爱尔兰民歌Londonderry Air

评论(45)

热度(3244)

  1. 共76人收藏了此文字
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